文/田習如

「作新聞『正義』容易客觀難」是香港《信報》今年1 月一篇評論的標題,談的是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當時大肆炒作「宿敵」李嘉誠旗下百佳超市的食品安全問題。許多人都知道,香港首富李嘉誠早前被認為因《蘋果》報導得罪他,加上親中立場(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是北京眼中釘),因此一向不愛在壹傳媒旗下媒體刊登廣告。前述《信報》上由崔少明撰寫的評論,指出《蘋果》抓到了李嘉誠的小辮子,雖然報導主旨符合「正義」,但連篇累牘、窮追猛打的新聞處理方式,卻有欠客觀。



想到台灣新聞界很多更加「兇猛」的案例了吧?前有《T V B S》製造黑道嗆聲假新聞事件,遭到《自由時報》「重刑伺候」大幅報導,後有《三立》「2 2 8走過一甲子」節目遭《聯合報》在節目播出兩個月後獨家「踢爆」引用歷史畫面不實,以連續兩天頭版、三版、言論版,加上連續數日追蹤的方式,把一則在台灣媒體擅長犯的各種錯誤中「相對」不算「最大」的事件,用恐怕是該報有史以來罵媒體的最大規模處理。就新聞報導角度相較,該報處理T 台假新聞事件的量雖多,但「沒這麼凶」。當然,其他媒體在處理前述兩個違反新聞倫理的事件時,也都「以正義之名」花費不少篇幅報導,但《自由》對待T 台,以及《聯合》對待三立,就是比其他媒體狠狠地多踹了幾腳。原因幾乎只有一個--政治立場敵對。《自由》與T台、《聯合》與三立之間,既沒有商業上的競爭衝突,也沒有媒體老闆的私怨,有的只是我藍你綠。光是這樣就足以讓媒體「殺紅了眼」。政治對立比商業競爭帶來了更嚴重的媒體惡鬥,這真是台灣民主又一奇蹟。

台灣媒體總是要到自己淪為新聞炒作「被害者」的時候,才能深刻體會到自己所製造出來的新聞環境之惡劣,現在東森(力霸事件時)、T台、三立都「出過麻疹」,卻不表示不會再發作,而其他媒體看在眼裡,應該也不至於天真以為「下一個不會是我」,然而,故態復萌者有之,我行我素者有之,難不成要等待一場集體性的媒體大災難,才能讓台灣新聞媒體徹底悔改?
換個話題,有一件值得關心台灣新聞環境者注意之事,根據香港《文匯報》6月7 日報導,今年3月台灣《壹週刊》3 0 4期以「大陸吃嬰潮」為題的封面故事,刊登吃食嬰兒胎盤的相關圖片,因該刊也在香港發行,遭到香港「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」告到法院, 6 月6 日被香港東區法院裁判官指為報導內容「相當令人噁心」,判處罰款2萬元港。《文匯報》是中共在香港的主要喉舌之一,把壹傳媒的醜事挑出來仔細報導,不令人意外。但這件事對台灣頗有啟示。

許多台灣讀者可能都還記得那一期《壹週刊》的「噁心」封面,但壹傳媒並未因此在台灣遭到懲罰。我絕對不想召喚公權力介入處罰媒體的「惡靈」(我們都知道公權力在台灣常常沒有公信力),只盼市場發揮一點良知和理性,不要只是欣然或漠然的接受羶色腥報導,否則,誰還有資格罵台灣媒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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