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陳曉宜

2007年3 月, T V B S 製作黑道嗆聲假影帶事件,
引發社會撻伐、政界插花、N C C開罰,
但真正站在新聞線上的基層記者,卻是感同身受、同感沮喪。



感同身受的是,記者面對獨家新聞的難以把持,一方面來自記者的職業天性,二方面來自競爭的台灣媒體環境。報社、電視台主管長期對獨家新聞的重視與渴望,讓記者在新聞室的社會化過程下認知,只有拿出獨家新聞,才是被肯定的最佳途徑。而令記者同感沮喪的是,史鎮康、張裕坤、T V B S 犯下違背新聞倫理的極致錯誤-造假新聞。獨家新聞或許充滿誘惑,但新聞倫理的界線,不難判斷,也無模糊空間。史鎮康從採訪手段,一路錯到報導方式,不禁令人質疑,台灣新聞教育出了什麼問題?當新聞自律出現障礙,遏殺新聞自由的外在權力,又可以理直氣壯揮旗斬將,這是所有新聞工作者最悲哀所見。

我們應該反省,當新聞倫理、專業道德成為批判T V B S 最具正當性的理論基礎,台灣各新聞媒體真正堅守新聞倫理堡壘的有多少?如果T 台犯下的是逾越新聞倫理的最高等級,那次等級、次次等級的錯,其他媒體又犯了多少?同年4月,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校園槍殺事件,美籍韓裔學生趙承熙在進入校園二度行兇的空擋,自拍下令人髮指的影帶寄往N B C 。NBC 將影帶送給F B I後,決定獨家播放趙承熙亮槍、亮榔頭的畫面,此事不能與T V B S假影帶事件直接比較,但共同值得討論的是,周政保和趙承熙對著鏡頭亮槍的畫面,是否應該在媒體上播放?遇上趙承熙的新聞事件,台灣媒體罰一次學一次,不同於全程播放周政保影帶,紛紛把趙承熙的槍與榔頭打上馬賽克,避免受罰。我們要問的是,不被罰是否就等於保護了閱聽人,亦或因此傳達正確訊息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因為台灣媒體將畫面馬賽克之餘,仍在新聞中清楚陳述趙拿了槍和榔頭,甚至強調趙的動作靈感疑似來自韓國電影《原罪犯》男主角,配上趙恐嚇的言語表情,對閱聽眾而言,仍能清楚想像暴力畫面。也就是說,馬賽克並未達到減低暴力畫面影響閱聽眾目的,反而陷入了馬賽克就符合新聞專業倫理的謬誤。

真正對新聞專業倫理有誠意的媒體,應在播放趙承熙影帶後,以數倍篇幅告知閱聽眾,這是錯誤的行為,以及行為後必須付出的法律、社會責任,或者躁鬱症患者相關認識與預防。用心而完整的報導,比馬賽克來的重要。近年媒體時常脫序演出,部分新聞從業人員反思,是否該重修新聞倫理這堂課,媒體犯錯的譴責與反省,最後似乎終將回到新聞倫理的原點來思考。是非、對錯非一道線可以畫清明白,如何做才不會逾越新聞倫理界線?是否有一套能適用任何新聞情境的倫理規範,讓新聞工作者當成指標且依此判斷?從美國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於1 9 0 8 年制定《報人守則》起,美國《專業新聞記者倫理規範》、《美聯社執行編輯學會倫理規範》、《美國報紙編輯人協會倫理規範》,到民國3 9年台北市報業公會通過《中華民國新聞記者信條》、民國8 1年新聞評議會通過《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》、民國8 5年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通過《新聞倫理公約》,這些白紙黑字的規範,對照今日的媒體脫序,讓我們體悟,新聞倫理是一堂必須被永恆討論的課題,也是道德與人性的拉鋸戰。



(作者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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